概述: 用户询问关于“弃房断供”后可能面临的赔偿责任。在房地产市场波动或个人财务状况恶化时,部分购房者可能会选择停止偿还房贷,放弃房产(即“弃房断供”),这将涉及与银行或贷款机构之间的法律责任。
资深高级律师分析:
合同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若停止偿还贷款,即构成对借款合同的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银行的抵押权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意味着银行有权通过法律程序拍卖抵押房产,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贷款。
差额追偿: 若房产拍卖所得不足以覆盖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可能产生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银行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差额。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具体追偿的程序和条件。
信用记录影响: 弃房断供不仅会引发经济上的赔偿责任,还会严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信用信息。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未来获取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
法律责任的长期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银行追索贷款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只是丧失了胜诉权。这意味着即使过了诉讼时效,银行仍可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追偿。
总结: 弃房断供虽可能是财务困境下的无奈选择,但其法律后果严重,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差额追偿、信用损害等。购房者应谨慎对待贷款合同,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合理方式解决财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