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想知道在购买房产后遇到烂尾楼情况,选择弃房并停止偿还贷款的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详细解析这一问题:
购房合同效力: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若项目烂尾,属于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07条)。
贷款合同责任:即使业主放弃房屋,其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仍然有效,必须按照约定还款。若断供,银行可依据《民法典》第676条向购房者追偿,甚至通过法院拍卖抵押房产(《民法典》第392、387条)。
开发商破产情形:若开发商破产,购房者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第50条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但依然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企业破产法》第50、109条)。
政府监管与保障:部分地区出台政策对烂尾楼进行接管和续建,如“保交楼”政策。购房者可关注相关政策寻求救济(各地具体政策文本)。
集体诉讼或投诉:购房者可以联合其他业主采取集体诉讼方式,或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民事诉讼法》第53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
总结来说,面对烂尾房问题,购房者单方面弃房断供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带来更大的法律风险,包括信用记录受损、被银行追偿等。建议积极行使合同权利,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同时密切关注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行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