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房断供”指的是购房者在无法继续偿还房贷的情况下,主动放弃房产并停止支付贷款的行为。用户想了解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弃房断供属于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赔偿损失。
抵押权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以在借款人违约后通过拍卖或变卖房产来实现债权。
信用记录影响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弃房断供会导致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受损,未来在申请贷款、信用卡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一般情况下弃房断供不涉及刑事犯罪,但如果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果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拍卖房产以清偿债务。
综上所述,弃房断供不仅会带来合同违约责任和抵押权实现的风险,还会影响借款人的信用记录,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因此,建议在无法继续偿还房贷时,积极与银行协商解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