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询问关于“杭州地区因经济压力过大而放弃房屋并停止偿还房贷的人数。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违约责任、金融债务、物权法以及房地产市场法规。
首先,从合同履行的角度看,购房人与银行签订的房贷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若借款人选择弃房断供,即违反了合同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购房者在购房时通常会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如果断供,银行有权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以回收未偿还的贷款。
再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还款,否则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提前还款、提高利率、甚至诉诸法律手段。
此外,我们还需考虑《刑法》中的“恶意欠贷”行为,虽然一般情况下断供不触犯刑法,但如果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却故意不还,可能涉及“恶意透支”或“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房者的消费权益也应得到保障,如公平交易和信息披露的权利。
总结来说,杭州弃房断供的具体人数并非轻易可得的数据,因为这涉及到个人与银行间的私密合同信息,通常不会公开。同时,断供的法律后果复杂且严重,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银行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动,甚至可能影响到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对今后的借贷活动产生阻碍。因此,对于选择弃房断供的购房者,需要全面理解上述法律规定,谨慎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