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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肖像权侵权声明?

用户:165****4007 木里藏族自治县 2024-12-03 12:48 侵权 浏览量:2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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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宁
邓希宁*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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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想了解的是姓名权和肖像权侵权的认定标准、责任承担方式以及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姓名权是指公民享有对自己的姓名进行决定、使用、变更和保护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993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对于姓名权侵权,如果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从事活动,可能会构成侵犯。

其次,肖像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在自己肖像上所体现的名誉利益和其他人身利益不受侵犯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对于肖像权侵权,如果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或者其他营利性目的,可能会构成侵犯。

然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对于姓名权侵权,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接着,具体法律依据原文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3条、第1018条等规定。

最后,总的来说,姓名权和肖像权是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尊重他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避免侵犯他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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