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肖像权与姓名权的区别以及两者在法律中的地位和作用。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制作、使用、公开的权利。在中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自己的肖像。”
姓名权:是指公民对本人姓名享有的权利。在中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自然人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区别:肖像权强调的是对肖像的控制权,包括制作、使用、公开;而姓名权则更强调的是对姓名的选择权和使用权。
交叉关系:在某些情况下,肖像权可能会受到侵犯,比如未经同意的照片被擅自使用,这就可能涉及到肖像权的侵权问题。同样,如果一个人的姓名被他人恶意更改或者盗用,也可能构成姓名权的侵害。
法律保护: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对于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也应当按照同样的原则进行处理。
总结来说,肖像权和姓名权都是个人的基本权益,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