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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

用户:167****6396 荣昌区 2024-12-03 12:48 侵权 浏览量:1317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邓希宁
邓希宁*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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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我的名字是李华,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我发现公司的员工列表上却出现了我的名字,而且我并未参与任何与公司的工作。这个情况合法吗?

资深高级律师:这个问题涉及到身份信息的合法性问题,可能涉及到了姓名权和肖像权。首先,你有权要求确认你的名字是否被误用了,如果是,你有权要求删除或者更正这些错误。其次,如果你在没有被雇佣的情况下出现在公司的员工名单上,那么你可能是由于侵权行为而受到侵犯。

最新的完整中国法律依据原文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七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享有撤销权。未经许可,不得损害他人的名誉。”第九十四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传播其肖像。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肖像权。但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法律规定的除外。”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侵权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侵害尸体所有权的,还应当赔偿死者的近亲属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社会保险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非法招用童工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总结来说,对于这种情况,建议你直接联系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询问他们的处理方式。如果他们无法提供满意的答案,你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如找一位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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