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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名誉权肖像权?

用户:179****1347 兴宾区 2024-12-03 12:47 侵权 浏览量: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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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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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希望了解人身权、名誉权和肖像权的具体含义及其在法律上的保护措施。以下将从定义、侵权行为、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及最新司法解释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定义

  • 人身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具体表现为肖像制作专有权、肖像使用权、肖像利益维护权。

2. 侵权行为

  • 人身权侵权:如非法拘禁、诽谤、侮辱等行为。
  • 名誉权侵权:如散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他人名誉等。
  • 肖像权侵权: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新闻报道等。

3. 法律责任

  • 人身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名誉权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是否具有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肖像权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是否具有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订)
    • 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 最新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施行)
    • 第五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结

综上所述,人身权、名誉权和肖像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受到《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严格保护。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都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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