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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立案通知?

用户:164****2197 烈山区 2024-12-03 12:47 侵权 浏览量:3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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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宁
邓希宁*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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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侵权

尊敬的用户您好,

感谢您向我咨询关于侵犯肖像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6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犯肖像权是公民在行使自己的肖像权利时,由于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利用他人肖像进行不正当目的而造成损害的行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
  2. 故意损毁他人的肖像;
  3. 未经本人同意,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拼接、涂画等改变他人的肖像;
  4. 未经本人同意,将他人的肖像用于商业活动或者其他形式的营利性活动;
  5. 未经本人同意,将他人的肖像用于广告宣传等公开性活动。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例如:停止侵权行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如果侵权人不配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同时,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调查和处理相关案件。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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