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所询问的问题核心在于:当个人的肖像权被他人用于营利目的时,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受害者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首先,肖像权属于公民的人格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未经同意用于营利,则构成侵权。
其次,关于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指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三,具体的赔偿数额会考虑肖像权人的知名度、肖像被使用的范围和时间、侵权行为对肖像权人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因素。
第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对于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权利人都有权主张赔偿。
第五,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上述因素综合判断赔偿金额,如2019年北京某法院审结的一起网络直播平台侵犯明星肖像权案中,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30万元。
综上所述,当肖像权被他人用于营利目的并构成侵权时,受害人可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求侵权者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害等法律责任。具体赔偿数额将由法院综合各种因素酌情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