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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合理使用肖像权?

用户:182****1973 凭祥市 2024-12-03 12:45 侵权 浏览量:4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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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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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提出的问题主要关注于在何种情况下媒体可以合法地使用他人的肖像权。在当今社会,媒体在报道、广告、娱乐等多领域广泛使用公众人物的照片或视频,这些行为通常涉及对肖像权的使用。然而,这种使用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以确保权利人(即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2条、第1003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法律也规定了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情形,包括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但应当避免使用其过分夸大或丑化其肖像的情形。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4条也对合理使用肖像权做出了相关规定。因此,媒体合理使用肖像权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1. 公益目的:媒体使用肖像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例如新闻报道、教育宣传等。
  2. 必要范围:所使用的肖像仅限于必要范围,不进行过度放大或丑化处理。
  3. 非营利性:使用肖像的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
  4. 事先告知:如果可能的话,事先告知肖像权人其肖像将被用于媒体,除非无法实现。
  5. 正当程序: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使用其肖像,媒体应当尊重其意愿,不擅自使用。

综上所述,媒体在使用他人肖像时,需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及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媒体应谨慎行事,避免因操作不当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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