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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不是明星的专属权?

用户:183****8667 涵江区 2024-12-01 13:18 侵权 浏览量: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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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宁
邓希宁*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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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询问肖像权是否为明星专享的权利。答案是:不,肖像权并非明星的专属权,任何人的肖像权都应受到同等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公众人物和明星。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出版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也有权禁止他人干涉、歪曲、公开其肖像。”这意味着,无论是谁,都有权控制自己的肖像如何被使用。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无论公众人物还是非公众人物,其肖像权都受到法律保护,不得随意侵犯。侵犯公众人物肖像权的行为同样可能构成侵权。

再次,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三条,明星或其他公众人物的肖像在未经其同意下用于商业广告需支付合理报酬,否则即视为侵权。这也反映了法律对所有人的肖像权平等对待,无论其社会地位如何。

此外,《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告知、经得个人同意。这同样适用于所有网络使用者,无论其是否为公众人物。

最后,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中也并未将公众人物排除在外,他们的肖像权同样受到法律的庇护。

总结来说,肖像权是中国法律明确保护的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论其是否为公众人物或明星。因此,我们可以说,肖像权并非明星的专属权,而是每个人,包括明星在内,都享有的基本权利。在法律面前,所有人的肖像权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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