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问题核心是:在疫情期间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授课的情况下,学员是否有权要求退款,以及退款的具体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是什么。
合同履行与变更:根据《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在疫情导致线下培训无法正常进行时,学员有权与教培机构协商调整课程形式或退款事宜。
不可抗力因素:《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若疫情导致培训机构长期无法提供约定服务,可视为构成不可抗力,学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指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因此,如果教培机构未能履行教学义务,学员有权主张退款。
教育部门规定: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教育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费要求要予以满足。这同样适用于线下培训业务。
地方性法规政策:各地政府针对疫情可能发布了专门的教育培训行业管理规定,如北京市教委在疫情期间曾明确要求,对于暂停线下培训活动的机构,应做好调课、退费等相关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学员在遇到因疫情导致的教培机构停课情况时,确实具备相应的法定权利要求退款。具体操作需参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鉴于疫情特殊情况,司法实践中通常会鼓励和支持采取更加灵活、合理的解决方案来处理此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