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消费权益 > 问答详情

补课机构退费后报复?

用户:175****7753 吉利区 2024-11-28 21:22 消费权益 浏览量:3379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问题概述:用户在询问,如果从补课机构退费后遭到该机构的报复行为,如泄露个人信息、恶意诋毁等,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应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及对补课机构进行追责。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1. 隐私权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若补课机构因退费而泄露学员个人信息,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学员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 名誉权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若补课机构采取恶意诋毁的方式进行报复,构成对学员名誉权的侵害,学员可以诉诸法院请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 合同权益保障:在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时,双方都应遵守《合同法》第六十条关于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退费是学员行使合同权利的表现,机构不得因此实施违约或侵权行为。如有违背,学员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补课机构报复性泄露消费者信息,违反了上述规定,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直接提起诉讼。

  5. 行政监管与处罚:对于补课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责任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学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由行政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总结:当遭遇补课机构退费后的报复行为时,学员应积极运用隐私权、名誉权、合同权益以及作为消费者的各项法定权益进行自我保护,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补课机构承担责任;同时,亦可借助行政监管力量追究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