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的是学前培训机构在何种情况下应退还费用,以及具体的退费计算标准和流程,旨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首先,退费标准应遵循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退费条件及计算方式,应以此为依据。例如,是否允许在课程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无条件退款,或按课程进度比例退款等。
法定解除权:若培训机构违反合同主要义务,如教学质量严重不符合承诺、师资力量与宣传不符等,家长作为消费者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退还剩余学费。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也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不可抗力因素:遭遇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培训无法继续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合同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具体到退费,应根据实际受影响程度和公平原则协商处理。
格式条款的限制: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若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的退费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该类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设定极低的退费比例或不允许任何情况下退款的规定。
行政监管与调解:若双方就退费事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或请求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介入调解。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相关部门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协助解决消费纠纷。
综上所述,学前培训机构的退费标准主要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同时需符合法律规定,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遇到退费争议时,应首先参考合同条款,其次考虑法定解除权、不可抗力等因素,并警惕格式条款的不公。若个人解决困难,可寻求行政或社会组织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