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在于:当消费者与舞蹈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后,在符合何种条件下可以要求退款,以及退款的具体流程和法律责任是什么。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该问题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合同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消费者在未接受服务前或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机构违约等情况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退款。
预付费消费规定:参照《商务部关于加强商业预付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消费者在预付款方式下报名参加培训,如因培训机构原因无法提供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更换;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义务或者退还费用。
教育培训法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违反约定或者虚假承诺的,学员有权要求解除培训协议,退还学费。
违约责任:若培训机构拒绝退款,双方应参照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处理;如无明确规定,则应适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消费者在遭遇舞蹈培训机构服务质量不达标、虚假宣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等情形时,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退款。具体退款事宜需结合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消费者应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