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机构关闭且不愿退款的情况下,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关心的关键点包括:法律责任、合同法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途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
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机构单方面违约,应负责退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合同中有关于退款的规定,机构必须遵守。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该教育机构退款。
诉讼途径:如协商无果,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机构退还费用。
具体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总结:用户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教育机构的违约责任,通过与机构协商或诉诸法律手段,争取退款。建议保留好合同和付款凭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