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在何种情况下,以及基于何种法律依据,消费者可以对教育培训机构提起退费诉讼。从一个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我们可以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育法、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如果教育培训机构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此外,第111条还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虽然主要规范的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教育活动,但其基本原则也适用于非学历教育,如培训机构。其中,第26条强调了教育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详细列出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其中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情形,这些都可能成为消费者要求退费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尚未针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但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当教育培训机构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严重不符,消费者有权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要求退费。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