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当个人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机构决定开除学员时,学员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合同性质与约定:学员与培训机构之间形成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遵循《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关于合同订立及履行的规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除学员的情形及退费条款,则应严格依照约定执行。如无明确约定,需结合其他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判断。
二、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机构无正当理由单方开除学员,构成违约,学员有权主张退还剩余学费。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若机构开除学员时设定的退费条件过于苛刻,可能违反该规定,学员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四、教育行业规定: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培训机构应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开除学员。若机构违规操作,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并要求其退还相应费用。
五、司法实践与判例:近年来,各地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通常会考量培训机构的开除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学员实际接受服务的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等因素,综合判定退费金额。例如,(2021)沪01民终1347号民事判决书中,法院支持了被培训机构无故开除的学员要求退还剩余学费的请求。
综上所述,学员在被培训机构开除后,能否要求退费,取决于合同约定、机构是否存在违约或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是否受到侵犯、教育行业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等多个因素。学员在遭遇此类纠纷时,应积极收集证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