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想知道:在何种情况下,利用单位实施合同诈骗会构成犯罪,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认定依据和处罚规定。
一、主体身份: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单位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员决定,实施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主观故意:单位实施合同诈骗需具备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使对方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意图非法占有对方财物。
三、行为方式:单位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即符合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要件。如《刑法》中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四、危害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实施欺诈行为,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五、法律责任:对于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对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来说,单位实施合同诈骗,无论是在主观故意层面,还是在客观行为及危害后果上,只要满足我国刑法规定的条件,都将构成犯罪,依法应对单位进行罚金处罚,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针对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要结合诈骗金额、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