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安徽省内,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具体金额标准。以下将从犯罪构成、金额标准、法律依据、司法解释及案例分析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名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和“数额较大”。
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联合发布了《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6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6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进行了明确,指出应结合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行为、财物处置情况、事后态度等综合判断。同时,该解释还强调了“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可以由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例如,2020年安徽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李某在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实与多名被害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2万元。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综上所述,安徽省内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6000元以上,达到这一标准即可构成犯罪。建议在涉及大额交易时,务必谨慎核实对方的资质和履约能力,以避免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