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在购买了门面房(商铺)后,发现该房产已被原房东先行出售或抵押,这种情况下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用户关心的主要问题是物权的确认、交易安全、风险防范、法律责任以及可能的法律救济途径。
物权确认:根据《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门面房已经出售并抵押,而卖家未告知,买家有权要求撤销交易或寻求赔偿,因为其对物权的拥有存在重大误解。
交易安全:《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相关情况。隐瞒门面房已售或抵押的事实,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依据《合同法》第540条,因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风险防范:买家应尽职调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六条规定,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系被查封的商品房的,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律责任:如卖家故意隐瞒事实,可能涉及《刑法》中的诈骗罪。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5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法律救济途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因不动产物权变动引起的纠纷,可以提起物权确认、保护等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综上,如果门面房在出售前已被出售或抵押,买家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利益。在交易过程中,买家应充分了解交易物的实际情况,防止遭受损失。如果遭遇欺诈,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并寻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