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主要是想了解在房产抵押过程中涉及到的证书名称。在房产抵押中,通常会办理“不动产抵押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是证明房产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法定文件。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法律关系:在《物权法》的框架下,当个人或企业将房产抵押时,实际上是在进行一种担保物权的设定,即抵押权。这是一种非占有型担保物权,抵押人(债务人)将其房产所有权的部分权益(抵押权)转移给抵押权人(债权人),作为债务清偿的一种保证。
法律程序:根据《物权法》第19条,设定或者处分不动产物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房屋抵押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获得抵押权证,以公示和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权利内容:抵押权证上会详细记载抵押房产的基本信息、抵押期限、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依据是《物权法》第179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动产或者不动产抵押。
法律效力:抵押权证的法律效力在于,根据《物权法》第180条,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下,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期限与解除: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以及解除条件应参照《物权法》第171条,抵押期间,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综上,用户所问的“房屋抵押办的证”在中国大陆法律体系中被称为“不动产抵押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它是抵押权设立的法律凭证,用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并在《物权法》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