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是关于丢失的借款抵押合同的后续处理方式,特别是如何证明和保障债权债务关系。用户可能关心的是:1) 是否可以重新获取或证明这份合同的存在;2) 如何确保抵押权的有效性;3) 如何在没有合同原件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 如果需要,法院是否会承认口头或其它形式的证据。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首先,用户应尽快联系借款方或贷款机构,尝试重新获取合同副本或者官方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74条,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且书面形式并非唯一有效的合同形式,关键在于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而非仅仅依赖于一份书面文件。其次,如果借款抵押合同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那么合同的存在和内容可以通过履行行为来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4条)。
用户还需要了解,即使丢失了合同,但只要有转账记录、邮件往来、短信、录音等其他形式的证据,都可以在法律上用来证明借款事实(《民事诉讼法》第63条)。此外,若抵押权已登记,如房产抵押在房管局登记,也可证明抵押权的有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7条)。
总结来说,即使借款抵押合同丢失,用户仍可通过各种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及有效性,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与贷款方的沟通和相关交易记录都是重要的法律证据,可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