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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香港居民,在香港去世,在移居香港前用内地身份证在内地购买了一个物业,我现在要继承内地遗产,要为父亲办理《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可以吗?

用户:130****7783 濮阳市 2024-11-08 11:05 涉外公证 浏览量:4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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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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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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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想了解是否可以通过办理《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来继承其在香港去世的父亲位于内地的物业。这涉及到遗产继承中的身份确认、法律适用以及跨境继承程序等问题。

一、身份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的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由于该物业位于内地,因此应适用内地法律。而内地法律要求证明死者身份的真实性,通常需要通过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书进行确认,而非简单的《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

二、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依法应当适用外国法律的,不得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处理跨境遗产继承时,必须遵循内地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继承权的认定、继承程序等。

三、继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继承遗产,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遗嘱认证等。

四、跨境合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法释〔2021〕4号),对于涉及跨境遗产继承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由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

五、具体操作:根据《司法部公证司关于涉台公证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8号)的要求,如需办理相关公证手续,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咨询并提交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综上所述,用户需根据内地法律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完成身份确认及继承程序,才能合法继承其父亲的内地物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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