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提到的“派出所取消同一人证明”,主要是指个人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需要通过派出所开具证明来证实身份证上的信息与本人一致,这涉及到政府简政放权、便民服务的改革措施。
一、政策背景:2016年8月,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完全证明的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 二、身份证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办理相关事务时,凡通过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公民提供证明。 三、具体实施:实践中,各地公安机关已逐步落实此项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四、法律责任:如若发现有单位违反规定,仍要求开具不合理证明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依据《意见》要求其改正。 五、最新进展: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更多事项可通过线上平台直接验证身份信息,进一步减少了对纸质证明的需求,方便了群众办事。
综上所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规定了简化身份证明的要求,旨在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减轻民众负担。当前,通过法定身份证件即可证明的相关事项,无需再由派出所出具额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