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一对已婚夫妇在婚姻期间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产生争执,需要寻求公正的法律建议。
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外,应平均分割。若双方对财产有约定,将按照约定执行。具体到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其他情形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意愿和健康成长需要决定。
离婚诉讼:如果选择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起诉方需提交离婚起诉状,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法院将根据《婚姻法》审理,如无特殊原因,一般应调解前置,调解不成再进行判决。
婚姻无效:若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婚姻情形,可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将根据无效婚姻的法定条件进行判断。
婚姻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导致对方损失,可能涉及《侵权责任法》和《民法典》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将根据过错程度和损害后果确定赔偿金额。
子女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具体探视方式和时间由法院判决。
总结:对于这对夫妇的争议,法律将基于公平、保护子女权益和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进行裁决。若通过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将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