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是针对延安市范围内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职责、权利与义务、工作流程以及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您的要求,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政府及其部门在重大决策、行政管理、合同签订、法律事务处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政府法律顾问有权获得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会议,对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及就法律问题向政府提供专业咨询。同时,他们也有义务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政府法律顾问一般通过公开竞聘、邀请推荐等方式选聘。选聘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候选人的专业资格、职业操守、工作经验等因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
政府法律顾问在接到政府的法律咨询请求后,首先应详细了解情况,收集相关材料;其次,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再次,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讨论;最后,出具正式的法律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指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主要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制度,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延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旨在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保障政府法律顾问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到这一过程中,为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以上所述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具体条款可能因时而异,请您注意查阅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