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在幼儿英语培训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如何合法地进行退费及维权。
首先,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若幼儿英语培训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家长作为消费者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退还剩余课程费用或提供等值替代服务。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若因培训机构的过失导致孩子未能得到应有的教育服务,家长可以依据此条要求赔偿。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尽管这一条款主要针对建筑合同,但其精神也可用于理解教育服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第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幼儿英语培训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家长可以选择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面对幼儿英语培训机构的违约行为,家长应当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家长也应提高法律意识,审慎签订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