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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托育机构退费?

用户:139****5588 2024-11-29 00:29 消费权益 浏览量:3710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在金山托育机构遇到退费纠纷时,他希望了解如何合法地解决该问题。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出发,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此法律问题:

一、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托育机构和家长之间存在书面或口头的协议,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终止合同并退还费用。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托育机构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那么家长有权要求退费。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5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如果托育机构未能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那么家长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的规定,要求托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四、民法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如果托育机构收取了家长的预付款但未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可以视为一种借款关系。根据《民法典》第670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家长可以要求托育机构返还预付款,并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

五、行政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37条的规定:“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如果托育机构未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那么家长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其退还多收的费用。

综上所述,在金山托育机构退费问题上,家长应首先尝试与机构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家长保留好与托育机构签订的合同、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于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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