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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平价退费制度?

用户:137****9116 渭源县 2024-11-29 00:28 消费权益 浏览量:2535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用户关心的问题是:教育机构是否应有平价退费制度,如果遇到纠纷,应该如何依法维权?他们想知道教育机构在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民法典以及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下的责任和义务。

  1. 合同法角度:教育机构与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应当明确退费条款,如未履行或违反合同规定,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教育机构不得欺诈、误导消费者,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提供服务,应合理退费。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3. 广告法:教育机构在宣传中若做出虚假承诺,影响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 民法典:《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包括退费事宜。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5. 教育法:教育机构作为服务提供者,应遵守《教育法》关于教育服务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需要合理退费。《教育法》第六十条规定,学校应当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教育机构应有明确的平价退费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在遇到纠纷时,消费者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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