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在于:抚顺某一机构在提供服务后拒绝退款,用户想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犯以及如何依法维权。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出发,这个问题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合同约定:首先需要查看与该抚顺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关于退款条款的明确规定。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退款条件且情况相符,该机构应按约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若机构服务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承诺标准,用户有权要求退款。
法定解除权:依据《合同法》第94条,在发生法定解除情形时,如机构根本违约,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预付费消费管理:如果涉及预付款项,还需参照《商务部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预付卡余额退还的相关事宜。
举报投诉途径:若上述手段无效,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甚至诉诸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面对抚顺机构不退费的情况,用户需依据合同内容及法律法规确定自身权利,通过合法途径要求退款。在必要时,可通过行政投诉、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