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当教育培训机构突然关闭或“跑路”,用户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学费,并希望了解通过何种法律途径和依据进行维权。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用户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若机构“跑路”导致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构成违约(《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用户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恢复原状,即退还相应学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用户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课时对应的费用。
教育培训监管政策: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培训机构收取的预付资金应接受监管,一旦出现破产、倒闭等情况,应优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这意味着,即使教育机构破产,用户也有权主张退款。
行政投诉与诉讼途径:用户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寻求行政救济。如协商无果,用户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培训机构履行退款义务。
集体诉讼与公益诉讼:在大规模侵权事件中,用户可联合其他受害者发起集体诉讼或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相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如《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指导。
总结:在教育培训机构“跑路”的情况下,用户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教育培训监管政策,享有明确的退款权利。用户可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多种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采取集体诉讼或公益诉讼的形式增加维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