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何种情况下以及依据哪些法律法规,留学中介服务公司应当退还费用的具体条款和细节。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出发,留学中介退费涉及合同法(现为民法典合同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个领域:
-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首先应当查看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关于退费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在满足特定条件时留学中介机构需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则应按照合同执行。
-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意味着即便合同中存在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也可能因违反该法而无效。
-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获得质量合格服务的权利,若留学中介未按承诺提供相应服务,则可能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举证责任:在主张退款时,消费者需要证明自己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可以要求退费的情形,如留学机构未能成功办理申请、提供虚假信息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了相关举证规则。
- 协商解决与诉讼途径:当双方就退费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再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了起诉条件。
综上所述,留学中介退费需结合具体合同内容及实际履约情况综合判断,既要遵守合同约定也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