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在补习机构报名缴费后,遭遇该机构突然关闭或“跑路”的情况,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补习机构退还学费,并询问涉及的具体法律规定和维权步骤。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补习机构无故终止服务,属于典型的合同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其退还学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补习机构收取费用后无法履行教育服务承诺,应全额退款。
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规定: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民办学校对招收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生简章约定,颁发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证书;违反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补习机构“跑路”是对约定的严重违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行政投诉与处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对于违法违规办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校外培训机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处并公示处理结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诉讼途径:若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补习机构退还学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损失。
总结:面对补习机构“跑路”,消费者首先应确保保留好相关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然后可通过与机构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教育部门反映问题甚至诉诸法律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要求补习机构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缴纳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