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欲了解如何撰写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的退费诉讼书,希望得到资深高级律师的专业指导,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书的基本结构、关键内容、法律依据、证据要求及诉讼程序等方面。
资深高级律师分析:
诉讼书基本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21条,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据此,退费诉讼书应包含原告诉讼主体信息、被告机构信息、明确的退费请求、事实与理由阐述以及证据清单。
关键内容: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详述与被告机构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内容、履行情况、退费争议的具体事由(如教学质量不达标、机构违约、政策变动等),并援引相关合同条款、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作为退费请求的法律依据。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除上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外,还可引用《合同法》(已废止,但对存续合同仍有溯及力)关于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规定,以及新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至五百六十五条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另外,《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规中关于教育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亦可作为支持退费请求的依据。
证据要求:原告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与被告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已支付学费的事实、被告违约或符合退费条件的具体情形。具体证据可能包括:教育培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学费支付凭证(如发票、转账记录)、教学质量存在问题的证据(如课程录音、录像、教师资质证明、学员评价等)、与机构交涉退费的记录(如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民诉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诉讼程序:首先,原告需确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常为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参照《民诉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其次,准备齐全起诉材料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缴纳诉讼费。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进入审理阶段,可能经历调解、开庭审理等环节,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总结:撰写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的退费诉讼书,需遵循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状基本格式,清晰陈述退费请求、事实与理由,精准援引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并附齐有力证据。在遵循法定诉讼程序提起诉讼后,耐心等待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决。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以确保诉讼行为规范、诉求表达准确、证据链完整,从而提高胜诉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