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合同诈骗”案件如何撤销或消除案底的问题。简而言之,合同诈骗案件的撤销通常涉及案件本身的合法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和解、证实无罪、过时效等情形;而消除案底,则需根据具体司法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适用和解程序。”如果合同诈骗案属于上述范围,且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在审判过程中,能够证明被告人在合同诈骗案中无罪,法院将作出无罪判决,从而消除指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有不同的追诉时效。如果合同诈骗案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案件将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赦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可发布特赦令。在特定历史时期或特殊情况下,通过特赦方式,部分犯罪记录可能被清除。
即便在上述情况不适用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以期达到消除案底的目的。
合同诈骗案的消案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不仅需要案件本身的合法解决,还可能涉及和解、证实无罪、时效过期、特赦或司法程序中的申诉等多种途径。具体操作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