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广东省,对于合同诈骗罪中的从犯,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这涉及到对从犯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参与程度及具体情节等多方面的考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次,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此,从犯的量刑也会基于此进行调整。
犯罪情节:根据刑法规定,从犯的具体量刑还需要考虑其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大小,如是否直接参与实施诈骗行为,以及其在犯罪活动中所占的地位和角色。
悔罪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退赔情况:根据司法实践,如果从犯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考虑。
是否有前科:如果有前科,尤其是与此次犯罪相关的前科,可能会被法院认为是加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综上所述,针对合同诈骗罪中的从犯量刑,需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且具体量刑标准会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最终判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