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诈骗是指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此类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即可立案。
首先,从诈骗金额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个人进行金融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当诈骗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时,即可达到立案标准。
其次,从诈骗手段来看,借款合同诈骗通常涉及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如虚构借款人身份、虚构借款用途、提供虚假担保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再次,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指出,“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即使借款人在借款时确实有还款意愿,但如果其明显不具备还款能力,也可能被认定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四,从客观方面看,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与对方当事人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对方当事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遭受财产损失。
最后,从追诉时效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期限为15年;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诈骗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诈骗金额、诈骗手段、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追诉时效等方面。一旦符合上述条件,公安机关即可依法立案侦查。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