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房贷抵押合同的签订对象,即是否应与房地产开发商办理。根据用户需求,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解答:1)贷款主体;2)合同签署方;3)开发商的角色;4)相关法律规定;5)实际操作步骤。
首先,房贷抵押贷款通常由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因此贷款主体是购房者而非开发商。其次,房贷抵押合同的签署方通常是购房者(借款人)和提供贷款的银行。开发商在其中主要作为房产出售方,不直接参与房贷抵押合同的签订。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这说明了抵押物必须为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合法财产。购房者的房屋在未完成产权转移前,所有权仍归开发商所有,故不能直接抵押给银行。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待房屋交付并完成产权登记后,购房者才能以其所购得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房贷抵押合同不是与开发商去办,而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事宜。购房者需先购买房产,然后凭借已取得产权的房产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在整个过程中,开发商主要是负责销售房产,而抵押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则由购房者和银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