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是询问在太原市办理车辆绿本(即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登记的具体流程与地点。
从法律角度分析车辆绿本抵押登记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的是应收账款质押,但可以类比理解,机动车抵押也需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即应签订书面合同并进行登记。
登记机关:《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所需材料:《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抵押情形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办理流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核对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确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是否一致。
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已实现抵押权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双方的身份证明及解除抵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综上所述,您应在太原市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绿本抵押登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并按照法定程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