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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抵押房产改名怎么办?

用户:173****1829 南雄市 2024-11-25 11:40 抵押担保 浏览量:3307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概述:用户在离婚后想知道如何办理抵押房产更名手续。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1. 财产分割协议与生效:根据《婚姻法》第39条和《物权法》第99条的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包括抵押房产。因此,首先需要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抵押房产归属,并经公证或法院确认其效力。

  2. 解除原抵押关系:依据《担保法》第49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所以,若要更改房产所有权人名称,必须先取得银行或其他抵押权人的同意,解除原有抵押关系或者完成转按揭手续。

  3. 变更抵押权人: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可以按照《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由新的产权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抵押权人,完成房产更名过户的同时更新抵押权登记。

  4. 房管局办理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原产权证、抵押权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房产过户。

  5. 税务缴纳:根据《契税法》相关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发生房屋权属转移的,免征契税。但涉及工本费和其他可能产生的税费(如增值税等)仍需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缴纳。

总结:离婚后欲变更抵押房产所有权,需先通过合法程序确定房产归属,解除或变更抵押权关系,并在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及满足税费要求的基础上,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我国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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