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在已将房产抵押后,是否还能办理房产证(即“房照”,也就是房产证)。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抵押房产并不影响所有权归属,因此理论上可以办理房产证。但具体能否办理房产证,关键在于抵押行为是否对所有权产生影响,这是一个涉及物权法和担保法的交叉问题。
从五个方面来看,一、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抵押后的房产依然可以确认产权,根据《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三、房产抵押后,权利人(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在房产证上设定抵押权,但这并不妨碍所有权的确认,依据是《物权法》第187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四、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者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房人持本法第459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报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五、最后,虽然房产已抵押,但业主仍有权持有和使用,只是在处分权上受到限制,如《物权法》第106条,处分动产和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合来看,虽然房屋已被抵押,但房主仍然可以办理房产证,只不过房产上存在抵押权,这可能会影响房产的买卖和转让。因此,尽管房产已抵押,但房产证的办理通常不受影响,只是房产的部分功能会受到抵押协议的约束。所以,答案是肯定的,抵押房产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权利行使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与抵押权相关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