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抵押担保 > 问答详情

土地抵押权解除去哪里办?

用户:177****9423 云梦县 2024-11-24 15:46 抵押担保 浏览量:2375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土地抵押权的解除应在何处办理,并期望得到全面详尽的法律解答。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1. 办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土地抵押权的消灭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因此,解除土地抵押权需到原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如各地自然资源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 解除程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共同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提交解除抵押合同、他项权证等必要材料。

  3. 法律条件:解除土地抵押权的前提是债务已得到完全清偿或抵押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若抵押权人同意提前解除,也须双方达成一致并履行法定程序。

  4. 权利恢复:抵押权解除后,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将恢复至抵押前的状态,不再受抵押权的约束(《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5. 法律效力:解除抵押权登记完成后,抵押权才在法律上视为真正消灭,他人再不能基于该抵押权主张任何权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总结:土地抵押权的解除需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原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满足债务清偿、协议解除等条件后,经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并完成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方可彻底恢复,抵押权从此在法律上失效。在整个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确保所有环节合法有效至关重要。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