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若发生转让,其权益该如何保障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何执行。答案概述为:抵押房产的转让需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同时原抵押权依然有效,受让人需要了解并接受这一事实;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转让行为可能需要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或清偿债务。
一、法律规定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转让程序及效力:抵押房产转让需事先告知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未获同意则转让无效。即便转让完成,原抵押权仍存在于该房产之上,受让人需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或与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关系。
三、受让人的法律地位: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受让人在明知或应知房产存在抵押情况下进行交易,则视为“恶意第三人”,不受法律保护。反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依据《物权法》主张权利。
四、抵押权人的权益保护:抵押权人在抵押房产转让过程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即使房产已被转让,只要债务尚未清偿完毕,抵押权人有权对房产行使抵押权。
五、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严格审查转让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受让人是否存在过错等情节。
综上所述,对于抵押的房屋被转让的情况,原抵押权有效且继续存在于转让后的房产上;受让人在明确知晓房产设有抵押的情况下参与转让交易,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法律责任;而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