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的是:在土地已设立抵押的情况下,其上的房屋是否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即便土地存在抵押,也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3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虽然该条款直接提及的是动产,但体现了物上负担与权利变动区分的原则。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397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这意味着即便土地设有抵押,其上的建筑物也可以设立新的抵押权,如按揭贷款。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他项权利。”进一步确认了即使土地已经抵押,房屋依然可以设立新的抵押权。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也未禁止对已抵押土地上的房产发放按揭贷款,反而要求银行应关注房产的实际价值及变现能力,确保贷款安全。
实践中,银行通常会评估房产的整体价值和风险,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即使土地存在抵押,也能办理按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确保相关权益清晰,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权利冲突。
综上所述,土地已抵押并不妨碍房屋按揭贷款的办理,前提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透明合法。办理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金融机构,确保流程合规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