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核心问题概述:用户想了解在房屋赠与完成后,若该房屋被受赠人抵押,原赠与人是否有权利干涉,以及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和受赠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如何保障赠与人的权益,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赠与合同的效力:首先需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房屋赠与完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百五十条),赠与合同有效且难以轻易撤销。
受赠人处分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受赠人作为房屋的新所有权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将房屋抵押,无需征得原赠与人的同意。
赠与人的保护措施:尽管直接干预受赠人抵押行为较为困难,但赠与人在赠与前可设置条件来保护自身权益。例如,可以通过赠与合同附加条款,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或特定条件下不得抵押房屋,违反则赠与可撤销(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此外,也可以通过设定“道德义务条款”,强调基于亲情或特定关系的赠与,若受赠人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理论上可能构成撤销赠与的理由。
撤销赠与的可能性: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然而,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赠与未完成的情况。对于已完成的赠与,除非证明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否则撤销难度大。
法律救济途径:若发现受赠人存在欺诈等行为导致赠与,赠与人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百五十条请求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此外,如果受赠人擅自抵押房屋导致赠与人利益受损,赠与人可尝试依据侵权责任法寻求赔偿,但需具体证据支持。
房屋赠与完成后,受赠人拥有包括抵押在内的处分权,赠与人直接干涉较为困难。为预防风险,赠与人在赠与时应考虑设置合理的保护性条款。一旦发生不利情况,赠与人主要通过证明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或受赠人严重侵害其权益来寻求法律救济。实践中,此类案件复杂多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精确地评估具体案情及可能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