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的是,在个人或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后,是否还能申请抵押贷款。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对您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民法典》第683条指出,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其次,《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2条明确,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中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另外,《征信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因此,如果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已过保存期,那么对申请抵押贷款的影响就会减小。
综上所述,只要借款人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并且其信用记录满足银行的要求,即使曾经受到行政处罚,仍然有可能获得抵押贷款。不过,行政处罚可能会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其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建议在申请贷款前咨询专业的金融顾问或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情况并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