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是:办理了抵押手续的“黄牛”能否获得贷款?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财产作为抵押物,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因此,办理了抵押手续的财产,其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只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人享有抵押权。但是,如果该抵押物已经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其他有权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则不得再设定抵押。
“黄牛”是指在金融市场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资金并进行放贷活动的人或组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贷款业务,但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应当认定为有效。因此,“黄牛”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也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等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应当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即使办理了抵押手续,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贷款条件和程序,如信用评估、合同签订等,才能获得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抵押物的价值应当能够覆盖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否则不足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即使办理了抵押手续,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人的全部债务,也可能导致贷款风险和责任。
如果“黄牛”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或高利转贷罪等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办理了抵押手续的“黄牛”能否获得贷款,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如果“黄牛”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或高利转贷罪等犯罪,或者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者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可能会导致贷款风险和责任。因此,在办理抵押手续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