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是关于抵押车辆是否能够办理车辆登记证书(俗称“绿本”),即在车辆存在抵押的情况下,能否获得或更新车辆的登记证书。
作为一位资深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对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1)车辆抵押的法律规定;2)车辆登记证书的性质与作用;3)抵押状态下车辆登记证书的办理条件;4)现行法律法规对抵押车辆办理车辆登记证书的规定;5)实践中抵押车辆办理车辆登记证书的具体操作流程。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此条款表明,车辆抵押期间,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财产,但抵押权不会因此丧失。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九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转移、变更、抵押、注销登记:……(五)机动车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处于抵押状态的……”该条款说明,在车辆处于抵押状态时,原则上不允许办理车辆登记证书,但具体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此条款进一步强调了抵押人在抵押状态下转让抵押财产的限制,除非受让人愿意清偿债务以解除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此条款要求抵押人在转让抵押物前必须履行通知义务,并告知受让人抵押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人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申请表》,提交证明或者凭证包括:(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和解除抵押证明文件。”该条款说明了解除抵押登记的具体流程,但在抵押状态下办理车辆登记证书的程序尚不明确。
综上所述,《民法典》及《物权法》均未禁止抵押状态下车辆办理车辆登记证书,但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先解除抵押才能办理相关手续。若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在抵押状态下办理车辆登记证书,则需遵循《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